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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接到公司大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通知,其于2012年12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增持了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及一致行动人:增持人为中鼎集团,一致行动人为夏鼎湖先生。
2、增持目的及计划:中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不超过1000万股的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8%,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本次增持前中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中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38,794,54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6.8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夏鼎湖先生持有中鼎集团53.74%股份,且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10,920股(系二级市场增持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